沪太新村第一小学2020年招生工作方案
作者: 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20年3月22日

沪太新村第一小学2020年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号)《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0〕15号)、《2020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定本校2020年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程序,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招生,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原则,结合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要求办好学校,满足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需求,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

三、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了解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定本校的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并按规定公示。

2、学校成立2020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并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组织发挥核心、保障、监督作用。确保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新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顾利平;           组员:秦梅逸、洪汀、胡澜、高瑾、庄立

3、根据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做好使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和技术支撑工作,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报名验证、录取等工作顺利进行。

4、学校认真细致做好报名验证工作,对已填写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对登记就读一年级新生的随迁子女及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5、学校通过普陀区基础教育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pte.sh.cn)、学校微信公众号以及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并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6、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严格按照网上“校园开放日”规定的时间组织活动,其余时间不安排面向非本校学生及其家长的校园开放活动。不组织学生报名,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

7、根据市教委的相关规定以及学校分部校舍的实际情况,学校的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学校对招生入学的适龄儿童实施均衡分班,不设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

8、严格按照市教委、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学校招生入学的各项工作。

四、招生办法

1、2020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2、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的推送,3月21日开始连续7天,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校园开放日”将向社区学生及其家长展示学校的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方面的内容。

3、关于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应明确作出在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的选择结果。4月23日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进行入学报名和信息核对。

4、关于上传适龄儿童照片:家长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后,须在4月23日前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作为入学报名、学校验证的重要依据。

5、关于网上入学报名: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报名时间为4月26日-30日。

6、关于到学校报名验证: 2020年5月16日-17日为第一批验证日;5月30日-31日为第二批验证日。学校分别在两次验证日之前,通知家长报名验证的具体时间段。家长带领适龄儿童报名验证时,带齐相关证件材料:

“人户一致”:家长及孩子的户口簿、《房地产权证》、《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

人户分离”:家长及孩子的户口簿、居住地《房地产权证》、《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以及《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2020年4月23日)相关材料证明等。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家长及孩子的户口簿;在本市购房的《房地产权证》(或租房的“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适龄儿童的《入学信息登记表》、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适龄儿童的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适龄儿童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7、关于录取工作:

学校按照报名入学各类情况做好分类排序,“人户一致”以户口迁入时间、以及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排序;对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 “人户分离”以及“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按各类情况进行排序。根据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学校实际资源,以“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为原则,按照排序先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学校招生地段内的适龄儿童若报民办学校,未被民办小学面谈录取,根据学校第一批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区、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学。

五、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2月26日-3月10日

1、完成新生摸底。

2、“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 招生令牌激活。

3月13日

根据2020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校招生方案。

3月20日

公布普陀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相关信息。

3月21日—3月27日

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

3月25日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开通。

4月8日—23日

在园适龄儿童在就读幼儿园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4月23日全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

4月26日-30日

网上入学报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截止到4月30日)。

5月16日前

联系地段内幼儿园适龄儿童的家长,告知报名验证事项以及到校验证时段。

5月16-17日

第一批入学报名验证。

5月20日起

对已经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5月30-31日

第二批入学报名验证。

7月5日前

完成对家长提交的“人户分离”“随迁子女”等相关材料的核实工作。

8月15日前

完成向一年级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工作。

招生工作咨询电话:56611794*8015

咨询邮箱:hulan1024@126.com

附件1:学校招生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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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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